关于印发《芜湖市创业特区定向招标采购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县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创业富民建设创业特区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14〕14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的创业工作,促进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创业实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芜湖市创业特区定向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2日
芜湖市创业特区定向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试行)
为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推进我市创业特区的健康发展,扶持创业企业成长,特制定创业特区定向招标采购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市创业富民办认定并已纳入《芜湖市青年创业产品定向招标采购目录》中的产品。
二、创业产品目录库的建立
创业产品目录包括:市级创业富民孵化基地内创业项目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经联合审查后形成芜湖市青年创业产品定向招标采购目录库。
(一)申报
由创业项目单位向所在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产品简介及生产规模;
2、执行的标准;
3、产品使用案例;
4、产品认证、荣誉证书等;
5、产品报价及优惠率;
6、质量安全承诺书;
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认定
由市创业富民办对经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初审后的产品进行认定,经认定符合要求的产品纳入《芜湖市青年创业产品定向招标采购目录》。
三、采购方式
(一)定向采购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凡采购预算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应定向采购《芜湖市青年创业产品定向招标采购目录库》中的产品。
1、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均应定向采购《芜湖市青年创业产品定向招标采购目录库》中产品。
2、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尚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由市创业富民办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按比例定向采购《芜湖市青年创业产品定向招标采购目录库》中产品。
3、如果采购的产品在《芜湖市青年创业产品定向招标采购目录库》中有两家或以上企业生产的,原则上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采购的产品在《芜湖市青年创业产品定向招标采购目录库》中只有一家企业生产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公开招标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凡采购预算已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产品,不论是否纳入《芜湖市青年创业产品定向招标采购目录库》,均应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定向采购方式采购的,需经市创业富民办批准。
四、工作组织
1、全市每年定向招标采购金额控制在5000万以内。
2、每年组织1—2次定向招标采购集中对接活动。
3、目录库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创业富民办负责,每半年更新维护一次。
五、有关要求
1、进入目录库的企业应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能负责。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产品将清理出库。
2、创业产品的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销售平均价,原则上要求优惠5-10个百分点,并按季向市或所在县的创业富民办备案。
3、对履约过程中发现违约等不诚信行为的企业除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责任外,由市创业富民办清理出库。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实施,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